文章总结: 工信部、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要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设立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委员会并保障其独立运作,推进伦理服务体系建设与风险防控,明确违规行为将依据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综合评分: 85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AI安全,安全建设,解决方案,科技伦理
事关AI,工信部、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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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探AI应用
2026年4月6日 13:02 广东
要求设立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委员会。委员会应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和经费等条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
来源|工信部
以下为全文
4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出,推进人工智能科技伦理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人工智能科技伦理风险监测预警、检测评估、认证、咨询等服务供给,提升企业技术研发和人工智能科技伦理风险防范能力,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的支持和服务力度,推进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国际交流合作。
《办法》要求,从事人工智能科技活动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是本单位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第四条有关要求,设立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应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和经费等条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鼓励有资质的相关单位开展人工智能科技伦理管理体系相关认证。
《办法》强调,在人工智能科技活动或开展人工智能科技伦理相关工作的过程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给予相应处罚。
以下为《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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