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要素流通安全风险协同治理路径
原创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2026年10月10日 17:08
北京
在小说阅读器读本章
去阅读
在公众号小说中沉浸阅读
数字经济纵深发展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持续深化,数据流通场景不断拓展,跨主体、跨区域流转日益频繁,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凸显,传统碎片化治理模式适配性不足。开展数据要素流通安全风险协同治理研究,既可以丰富数字治理理论体系,也能为数据要素市场规范化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现实困境与协同短板
1.数据要素流通安全治理的发展现状
我国已初步构建以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配套出台多项部门规章与地方细则;形成网信、工信、公安、市监等多部门分工监管格局;多地设立数据交易场所,行业自律组织逐步落地;市场主体安全能力持续提升,但行业与规模差异显著。
2.当前治理体系的核心协同短板
制度协同层面,规则体系碎片化,跨领域法规存在衔接空白,数据分类分级、安全评估等核心标准不统一,各地执行口径差异较大。监管协同层面,部门权责交叉重叠,跨部门信息共享与执法联动不足,跨区域协同机制缺失,属地治理难以适配跨域流通特性。主体协同层面,多元主体权责边界模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均,行业自律与第三方支撑作用有限,社会监督渠道不畅。技术协同层面,各主体安全防护分散建设,威胁情报共享不通畅,难以形成全链路联防联控能力。机制协同层面,激励约束机制缺位,风险应急处置协同性弱,溯源追责与纠纷解决机制不完善。
数据要素流通安全风险
协同治理的演化博弈
1.协同治理的参与主体与权责定位
数据要素流通安全协同治理涉及五类核心主体:政府监管部门承担制度供给与执法监督职责;市场经营主体是安全治理第一责任人;行业自律组织负责制定行业规范与协调沟通;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撑与合规鉴证服务;社会公众与媒体发挥社会监督补充作用。
2.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演化博弈分析
以政府监管部门与市场经营主体为核心博弈对象,构建演化博弈模型并设定相关收益参数。通过演化稳定策略求解与参数敏感性分析可知,监管强度、违规处罚力度、协同治理收益是影响协同稳态形成的核心因素。提高监管处罚力度、降低协同成本、提升协同增值收益,可有效推动双方策略向协同治理方向演化,最终形成稳定的协同均衡。博弈结果同时表明,单一主体的策略选择具有路径依赖性,需通过外部机制引导突破协同困境。
实施路径
1.制度协同:构建统一衔接的规则标准体系
完善跨领域法律法规协同衔接,梳理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法规的重叠与空白地带,出台统一实施细则,消除规则冲突。制定全国统一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评估、流通交易核心标准,统一数据安全防护的技术要求与管理规范,缩小地区与行业间的执行差异。明确数据要素权属划分规则,细化流通各环节参与主体的安全责任边界,建立权责清晰的责任链条,为协同治理提供刚性制度依据。
2.监管协同: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联合监管机制
构建统筹协调的监管组织体系,明确牵头统筹部门与各监管单位的职责分工,避免监管重叠与监管真空。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与信息共享机制,搭建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实现监管数据互联互通与执法行动协同联动。推进跨区域监管协同,建立区域间安全信用互认、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打破属地治理壁垒。健全跨境数据流动双边与多边监管协同机制,深度参与国际治理规则制定,提升跨境数据安全治理协同能力。
3.主体协同:压实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责任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数据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安全协同机制,签订数据安全合作协议,实现流通全链条责任传导。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制定行业数据安全协同规范与公约,开展行业安全评级与经验交流,引导行业自我约束与自我提升。培育第三方数据安全服务市场,支持合规审计、风险评估、安全认证等专业机构发展,为多元主体提供中立专业的技术支撑。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发挥媒体与公众监督作用,构建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
4.技术协同:打造全链路协同安全防护体系
推广隐私计算、联邦学习、差分隐私等安全流通技术的协同应用,推动 “数据可用不可见” 的流通模式规模化落地。构建跨主体、跨平台的数据安全监测预警网络,统一监测指标与预警标准,实现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网络安全威胁情报共享与协同处置机制,实现威胁信息实时互通与联合响应。应用区块链技术构建数据流通全流程可信溯源体系,实现数据流转全程留痕、可查可溯,为责任认定提供不可篡改的技术支撑。
5.机制协同:健全协同治理的运行保障机制
建立数据安全风险协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统一的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跨主体联合应急演练,提升突发安全事件的协同处置效率。完善正向激励与负面约束相结合的协同机制,对协同治理成效显著的主体给予政策扶持与信用激励,对违规失信主体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构建跨部门统一的数据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将信用评价结果与市场准入、政策支持等挂钩,发挥信用的长效约束作用。建立数据安全纠纷多元协同解决机制,整合调解、仲裁、诉讼等渠道,高效化解流通环节的安全纠纷。
结 语
本文剖析了当前数据要素流通治理体系的协同短板,通过演化博弈明确了多元主体协同逻辑,构建了五位一体协同治理路径,为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安全规范发展提供参考。未来将对AI生成数据流通等新型场景深化协同治理研究,持续完善治理体系。
来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杂志
作者:河北网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李健宇 高媛 孟令坤 隆听芸
(本文不涉密)
-END-
欢迎关注我们~
版权声明
本站仅做备份收录,仅供研究与教学参考之用。
读者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的,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由读者自行承担,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