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分”洗钱团伙13人获刑,法官提醒勿成洗钱工具

admin 2026-05-01 06:26:24 网络安全文章 来源:ZONE.CI 全球网 0 阅读模式

文章总结: 南华县人民法院对一跑分洗钱团伙13人宣判,主犯获刑三年半。该团伙为电诈人员流转资金213万余元,关联全国34起诈骗案。法官强调获利多少并非定罪唯一标准,无获利也可构成帮信罪或掩隐罪。建议公众妥善保管银行卡与社交账号,切勿因蝇头小利沦为洗钱工具,已参与者应立即停止。 综合评分: 67 文章分类: 安全大事件,安全意识,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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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分” 洗钱团伙 13 人获刑,法官提醒勿成洗钱工具

子午猫 子午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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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 07:27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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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7 月 15 日消息,南华县人民法院对一起 “跑分” 洗钱犯罪团伙案件作出判决,13 名被告人因帮助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资金流转,分别获相应刑罚。2023 年 8 月至 12 月,杨某、李某组织曾某等 6 人,形成以杨某为组织者、李某为操作手、曾某等 6 人为卡商的 “跑分” 洗钱犯罪团伙。他们联系 “上家” 电信网络诈骗人员,通过介绍引诱,利用魏某等 7 人的银行卡、微信账号为 “上家” 流转违法犯罪资金。该团伙通过网上银行、微信转账、ATM 机取现及转换虚拟货币等方式,将接收的资金转至 “上家” 指定账户,从中获利。经查,该团伙共为 “上家” 接收违法犯罪资金 213 万余元,转入指定账户 208 万余元,在全国各地关联 34 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及诈骗资金 47 万余元。法院审理后,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主犯杨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 4 万元,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罚金 3.8 万元;从犯曾某等 11 人分别被判处二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 2 万元至 5000 元不等罚金,违法所得依法没收,13 名被告人均服从判决未上诉。审理该案法官表示,为流转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资金提供帮助,可能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 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掩隐” 罪)。根据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获利多少并非构成犯罪的唯一标准,获利少甚至无获利也可能构成犯罪。本案中 13 名被告人仅有 7 人获利,最多 1.3 万元,最少 300 元,还有多人未获利。法官提醒,此类犯罪易发难防,广大群众要管好银行卡、微信账号,切勿为小利或义气沦为犯罪分子洗钱工具,正在提供帮助的人员应及时收手。

文章来源:据 2024 年 7 月 15 日相关报道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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