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总结: 国家网信办联合国家数据局完成三家机构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备案审核,涉及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等机构。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需向上述机构申请认证。网信办已上线备案系统并发布指南,明确了备案材料要求与办理流程,企业应按规定申报以合规出境数据。 综合评分: 75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数据安全,网络安全
关于发布通过备案的个人信息出境认证专业机构的公告
网信中国
苏说安全
2026年1月2日 06:58 安徽
落实《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国家数据局完成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中央网信办(国家网信办)数据与技术保障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3家机构的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备案审核。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认证方式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可以向上述机构申请个人信息出境认证。
为便于个人信息出境认证专业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上线个人信息出境认证专业机构备案系统,网址为https://sjcj.cac.gov.cn。备案材料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个人信息出境认证专业机构备案指南》。
附件:个人信息出境认证专业机构备案指南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5年12月30日
阅读原文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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