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单位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被处罚!

admin 2025-12-26 01:34:09 网络安全文章 来源:ZONE.CI 全球网 0 阅读模式

文章总结: 贵港市网信办近期查处两家单位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例,涉及某医院与事业单位,因系统存在漏洞及信息泄露风险被责令改正并警告。该行为违反《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处罚依据为第五十九条。官方将强化监管,要求各运营单位落实技术防范、监测记录及数据备份等义务,防止安全事件。 综合评分: 60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安全大事件,漏洞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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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单位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被处罚!

NIS研究院

深圳市网络与信息安全行业协会

2025年12月25日 17:29 广东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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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贵港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工作中发现,贵港市2家单位未严格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引发网络安全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2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现将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贵港市某医院所属系统存在漏洞,存在信息泄露风险。经查,该医院未依法采取严密技术措施防范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未严格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贵港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对该单位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贵港市某事业单位所属系统存在漏洞,存在信息泄露风险。经查,该单位未依法采取严密技术措施防范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未严格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贵港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对该单位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贵港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持续加强网络监管,压紧压实各单位网络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依法查处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各运营单位须以此为戒,切实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共同营造清朗、安全、可信的网络空间。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希望广大网民积极举报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共同筑牢我市网络安全屏障。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五条、五十九条

1.《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开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

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文章来源 | 网信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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