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限高被解开以后,深圳一名卖家被判了八个月
原创
tcode
tcode
字节脉搏实验室
2026年10月13日 11:12
北京
在小说阅读器读本章
去阅读
在公众号小说中沉浸阅读
两台设备、几台机身,这桩生意只赚了两万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上午九点二十一分,公安部网安局的公众号发出一起案例通报,办案单位是广东深圳公安网安部门。通报里没有追捕场面,只有几句很干的话:有人明知修改无人机系统数据、移除限飞限高功能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仍然非法破解无人机飞控系统,并在互联网平台加价兜售已破解的无人机。
抓人的时候,现场不止一台机器。通报写明,警方在现场查获了电脑、手机等作案设备,以及已经被破解的无人机;同时把此前卖出去的那几台追回并扣押。经查,胡某某非法牟利两万余元。
两万余元、几台机身、一台电脑、一部手机,这条生意小得像一张便签。但通报里紧跟着的另一句说明,它和“自己玩玩”完全是两回事:涉案无人机存在多条超高“黑飞”记录。被改过的机器,确实飞到了它本来飞不到的高度,而且留下了记录。通报对这类行为的总体定性也不轻——解除禁飞区、限飞区、飞行高度等安全限制后实施“黑飞”,严重扰乱空中秩序,给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还有一处容易跳过的细节:办案的是网安部门,不是空管部门——追究的不是“飞得高不高”,而是“谁动了那套系统”。
通报还写了一层态度:对非法破解飞行控制系统这类黑客行为,网安部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他改的不是“设置”,是飞控里的围栏
先补一个技术背景,方便理解后面的法律定性。今天主流的消费级无人机,出厂时就在飞控系统里写死了一套限制规则:哪些区域不能进、最高能飞多高、离操控者最远能飞多远。这套规则不靠操作者自觉,而是由软件强制执行,并且可以在飞行记录里被核对。以公开条例为例,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的适飞真高上限是120米——这个数字不是厂商的口味,而是按规定写进系统里的一道硬门槛。
“破解”听着吓人,落到操作层面其实只是一件事:把由软件执行的限制改掉,让机器不再听围栏的话。通报对它的描述是“修改无人机系统数据、移除限飞限高功能”,用词也指向同一个方向——动的是系统里的数据和控制逻辑。
为什么改一个飞行高度上限会被归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罪名?因为飞控系统本身就是一套计算机信息系统,围栏规则是它的控制功能;未经授权改写这些数据和功能,等同于对系统实施非法控制。
这里必须划一条边界。通报没有公开胡某某用的是哪种工具、改写了哪些参数,也没有披露涉案机器的品牌型号,本文不复现任何具体做法。上面这段是对“破解飞控”这一类行为的机制说明,不是对本案操作细节的描述。
一边是罚五百,一边是判三年,分岔在哪
通报里信息密度最高的部分,是它对两套责任体系的并列引用,值得单独拆开看。
第一套管的是飞行。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操控非法破解的无人机在管制空域实施飞行,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法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套管的是系统。通报给出的定性是: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该条的量刑分两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两套责任的分岔点很清楚。拿一台改过的机器去管制空域飞,是“用违法的工具做事”,落在第一套里,起点是罚款。把“解禁”当成商品去卖,动的是别人系统内部的数据和控制权,落在第二套里,起点是刑期。胡某某被判的是后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五千元,违法所得依法追缴。
对普通读者,这句话可以直接记住:买改装机,风险是罚款和没收;卖改装服务,风险是刑事。
同一条链上的三拨人
把这起案子摊平,一条不大的交易链上其实站着三个位置。
卖家在最上面,负责把机器改成不受限制的状态,再挂到平台上加价出售。“加价兜售”四个字说明这不是顺手帮忙,而是一门有差价、有渠道的生意。它赚的是那两万余元的差价,押上的却是三年以下的量刑空间。
买家在中间。买一台被改过的二手机,表面上多买到的是“飞得更高的自由”,实际同时接过两样东西:随时可能被认定违规飞行的责任,和一台此后每次飞行都会留下证据的设备。举个判断例子:商品页写“已解绑、可飞更高”,真正要看的是账号绑定有没有解除、飞行记录里这台机器最高飞到过多少。很多人以为花钱买的是方便,其实是买了一台随时能把责任指向自己的设备。
平台和记录系统在末端。这也是本案最值得琢磨的一处:警方能明确说出“存在多条超高黑飞记录”,说明飞行数据可调取、可比对。改装或许能骗过围栏,却骗不过日志。
三个地方能看出无人机被改过
如果你正准备在二手平台买一台无人机,或者手里已经有一台来路不太清楚的机器,下面这套顺序可以直接照做。
先看绑定关系。设备序列号与账号的绑定记录,是判断这台机器是否干干净净最直接的入口。卖家只给机器不给解绑、或者账号信息与机身对不上,都是应该停下来的信号。
再看飞行记录。本案的关键证据之一就是超高飞行记录。在配套应用里翻飞行历史,看有没有明显超出当地限高、或者贴着禁飞区飞行的航迹。这一步不需要专业知识,手机点几下就能做完。
最后看固件与参数状态。被改过的机器通常会在版本号、参数区间上留下异常,在升级或返厂检测时容易出现不一致。这里的检索线索是“版本与出厂状态不符”,而不是“能不能飞得更高”——后者恰恰是卖家希望你关注的点。
对买家而言,这三步的价值在于把口头承诺换成可查证的记录:卖家口上说没改过没有用,飞行记录和版本状态才作数。
需要强调,这三项是编辑给出的核验方法,不是本案的公开证据;它们能帮你判断一台机器的状态,但不能代替法定检测。
证据边界
以上事实全部来自公安部网安局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的通报,光明网法治频道同日以《网警侦破非法破解无人机案件,依法严惩“黑飞”幕后推手》转载,安全内参同日转发。通报未披露胡某某使用的工具、买家数量、涉案机器的品牌型号,也未说明几条超高记录的具体高度与地点,本文不作推测。文中关于围栏与飞行日志机制、以及三项核验方法的说明属于编辑补充,不构成对本案操作手法的描述;量刑与罚款口径以通报引用的条文原文为准。文中提到的“两套责任体系”是编辑对通报引文的整理,不改变通报本身的表述。
来源
-
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网警侦破非法破解无人机案件,依法严惩“黑飞”幕后推手》;发布时间:2026-10-12 09:21;时区:北京时间(UTC+8);https://legal.gmw.cn/2026-10/12/content\_39040043.htm;一手通报的全文转载页,页面明确标注“来源: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及发布时间;本案全部事实锚点、法律解读与素材归属(广东深圳网警)以该页为准
-
安全内参:《非法破解无人机飞控系统并加价兜售牟利,深圳一人获刑8个月》;发布时间:2026-10-12;时区:北京时间(UTC+8);https://www.secrss.com/articles/94603;文中注明“本文来自公安部网安局”,用于交叉核对深圳龙岗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刑期、罚金与法条归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经上述通报法律解读引用);发布时间:2026-10-12;时区:北京时间(UTC+8);https://legal.gmw.cn/2026-10/12/content\_39040043.htm;两档量刑表述以通报引文为准;正文未作超出引文的扩张解释
4.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上述通报法律解读引用);发布时间:2026-10-12;时区:北京时间(UTC+8);https://legal.gmw.cn/2026-10/12/content\_39040043.htm;行政处罚口径(责令停止飞行、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没收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以通报引文为准
版权声明
本站仅做备份收录,仅供研究与教学参考之用。
读者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的,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由读者自行承担,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