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总结: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国家数据局联合发文部署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健全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与分类分级制度,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大数据中心和可信数据空间,推进AI等新技术应用,扩大数据共享开放,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赋能政府决策与企业创新,强化数据安全风险防范,要求央地部门协同联动,充分释放知识产权数据要素价值。 综合评分: 55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数据安全,AI安全,安全建设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赛博研究院
2026年8月28日 17:08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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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数据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国知发服字〔2026〕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数据管理部门: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业务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公共数据资源。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知识产权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以释放知识产权数据要素价值为目标,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加强高效供给、丰富应用场景、提升开发利用水平,强化数据安全,形成权责清晰、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夯实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基础
(一)健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管理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明确数据采集归集、存储加工、共享开放等各环节要求。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明确各类数据使用边界和安全防护要求。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编制全国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目录,建立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一本账”。各地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安全保障工作制度,对本地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全面纳入地方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
(二)完善知识产权数据资源标准体系。研究编制知识产权基础数据标准、数据治理标准、开发利用标准、数据安全标准等,推动知识产权数据标准与相关产业标准、技术规范衔接配套。各地要积极开展标准研制,组织行业协会、服务机构、重点企业等参与标准编制。
(三)加强知识产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功能,完善基础架构,强化数据治理,增强监测预警和安全防护能力,打造全国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的基础设施中枢。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知识产权区域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打通央地数据双向安全流转通道,实现一体联动、协同运行。鼓励各地建设知识产权可信数据空间,并接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多源数据的安全互信环境,促进知识产权数据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
(四)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稳妥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有序开展行业大模型开发、训练和落地应用。鼓励各地探索建设不同应用场景的公共服务智能体,开发便捷化智能服务工具,提升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智能化水平。稳步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持续丰富和推广知识产权高质量数据集,鼓励将知识产权高质量数据集目录在国家数据集管理服务系统登记、认证。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安全风险研究和防范。
三、扩大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供给
(五)推进知识产权数据共享。落实国家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要求,坚持主动共享与按需共享相结合,持续增加知识产权数据共享种类,纳入国家政务数据目录,推动实现知识产权政务数据“一数一源”。各地要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逐步实现知识产权与科技、金融、市场监管等数据的互通互联,促进数据共享融合。
(六)推动知识产权数据开放。不断拓宽数据资源开放渠道,优化开放方式,提升数据获取便利性。升级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满足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查询、检索、获取和利用等基本数据服务需求。各地要加大知识产权数据使用手册、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指南的推广普及力度,指导创新主体规范高效利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
(七)探索知识产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完善授权运营机制,提升授权运营规范化水平,会同国家数据局指导各地安全有序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择优遴选运营机构,加强运营监督,为数据深度加工、特色开发和市场化应用提供专业服务。
四、深化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应用
(八)支撑政府决策。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市场监管等多源数据,开展区域创新能力评估、重点产业专利导航等,为产业政策制定、优质创新主体培育等提供依据。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许可、转让等数据的统计分析,优化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机制。加强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信用监管等数据的关联分析,排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异常情况、违规代理执业线索,推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常态化、长效化。推动知识产权数据与司法裁判、行政执法数据互通,提升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效能。
(九)优化信息服务。深化知识产权业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促进更多事项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知识产权数据归集,构建产业专利池数据库、重点产业专利数据库、标准必要专利数据库、地理标志专题数据库、海外诉讼案件数据库等,提供更多优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推动知识产权与司法、科技、金融、市场监管等数据的融合应用,支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保险等金融服务落地。支持开展专利市场化前景分析、企业需求挖掘、信息精准推送等服务,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供需高效匹配。
(十)赋能企业创新。将知识产权数据利用深度嵌入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维权保护全过程。加强技术生命周期分析,实时追踪专利动态,研判技术空白点,科学确定研发方向。加强关键专利技术解析,借鉴已有解决方案,科学确定研发路径,助力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布局策略研究,支持开展知识产权申请前评估、专利自由实施分析,合理布局高价值专利,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加强专利预警分析,开展风险评估、侵权行为监测,有效识别和防范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五、强化组织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全国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会同国家数据局加强政策指导,支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先行先试,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纳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点工作;各省级数据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属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工作指导,支持知识产权领域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等重要工作。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数据管理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共同推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价值充分释放。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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