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总结: 重庆彭水山体崩塌灾害发生后,个别网民为博眼球编造地震、异地塌方及烟花爆炸等虚假灾情引发恐慌。重庆警方依法查处三起典型案例,对造谣者予以行政处罚或批评教育。网警提醒网络非法外之地,网民须守法,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空间与救灾秩序。 综合评分: 50 文章分类: 安全意识,政策法规,网络安全
净网专项行动——网警公布三起打击整治涉彭水山体崩塌灾害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公安部网安局
2026年7月18日 19:07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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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上午9时8分,重庆市彭水县汉葭街道乌江三桥附近发生山体崩塌,多栋居民楼垮塌,城区主干道被掩埋,有群众被困。
灾情发生后,重庆市公安局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调集市局相关警种专业力量及周边区县警力向彭水增援。期间,个别网民为博眼球,无中生有,借机编造或夸大灾情,引发公众焦虑恐慌,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干扰。为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确保救灾工作顺利开展,重庆警方持续加强相关网络谣言打击整治力度,现公布三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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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彭水县公安局依法查处胡某某编造发布“彭水三桥地震”网络谣言案
2026年7月17日,彭水县网民胡某某(女,55岁)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一段标注为“这就是我们重庆彭水三桥早上地震”的救援现场视频,引发网民焦虑恐慌。
经查,胡某某在明知彭水县乌江三桥附近发生山体崩塌灾情的情况下,为博取关注,故意编造彭水发生地震的不实信息,混淆视听,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彭水县警方已依法对故意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胡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2、九龙坡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陈某某编造发布“重庆西彭发生塌方”网络谣言案
2026年7月17日,九龙坡区网民陈某某(女,44岁)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一段题为“重庆西彭发生塌方”的视频,引发网民焦虑恐慌。
经查,陈某某在明知该视频内容系彭水当日发生山体崩塌灾情的情况下,张冠李戴,故意编造发布“西彭发生塌方”的谣言,混淆视听,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九龙坡区警方已依法对故意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陈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3、彭水县公安局依法查处苏某某、李某某编造发布“彭水山体崩塌系烟花仓库爆炸引起”网络谣言案
2026年7月17日,彭水县网民苏某某(女,29岁)、李某某(女,24岁)在互联网平台就彭水山体崩塌灾情发布信息,称“烟花仓库爆炸了,然后山体滑坡了”“鞭炮仓库爆炸引起的”,引发网民关注和议论。
经查,苏某某、李某某相关言论系本人道听途说,在尚未核实的情况下,发布了相关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彭水县警方已依法对苏某某、李某某作出批评教育,并责令删除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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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应遵守法律规定,对于在互联网上故意编造、传播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对于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创清朗网络空间
素材:重庆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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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公安部网安局 《净网专项行动——网警公布三起打击整治涉彭水山体崩塌灾害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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