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总结: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于2026年7月9日印发《北京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共8章36条。该办法明确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目的、职责分工、授权管理流程、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据供给与运营管理要求,并强化了监督管理与安全责任。旨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要求相关机构按办法完善工作。 综合评分: 83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
北京市印发《北京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
安全学习那些事儿
2026年7月13日 15:00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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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9日,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点击阅读原文查看)的通知。
《管理办法》共8章36条:
第一章总则5条。明确了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目的依据、概念定义和基本原则,强调本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模式。
第二章职责分工4条。明确授权运营工作管理体系,在市政府统筹领导下,市数据管理部门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本市授权运营工作,市大数据中心作为整体授权运营实施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授权管理4条。明确了实施方案的编制与审定程序、运营机构的公平竞争方式及资质条件、授权运营协议的签订与备案要求,以及授权运营的禁止情形。
第四章数据基础设施2条。明确了本市建设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服务平台等共性基础设施,实现授权管理、合规审核、运营监管、安全管控全流程可追溯。
第五章数据供给5条。明确了授权运营范围、行业公共数据供给、社会需求受理响应、多源数据融合、以及数据质量问题核查修正和争议协调等数据供给全流程管理要求。
第六章运营管理8条。明确实施机构、运营机构、其他经营主体在授权运营工作中的定位,实施机构强化对运营机构的监督管理,运营机构负责对授权范围内的公共数据资源进行开发,其他经营主体对运营机构交付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再开发。
第七章监督管理4条。明确市数据管理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实施机构、运营机构、其他经营主体落实授权运营各环节安全责任。
第八章附则4条。提出本办法实施前已开展分领域授权的,应按照本办法逐步完善。明确参照执行范围、实施日期和废止条款等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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