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总结: 北京海淀法院宣判一起利用AI技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的新型网络犯罪案件,被告人陈某通过通讯群组销售AI制作淫秽物品程序及教程获利10万余元,被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法院指出技术中立但使用者需守法,该案厘清了工具提供型涉AI犯罪认定规则,并为同类案件提供参考。同时提醒群组管理者负有管理责任,网民应自觉守法并及时举报违法线索。 综合评分: 85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AI安全,网络安全
北京海淀法院宣判一起涉 AI 新型网络犯罪案,传播制作淫秽物品程序教程获刑
子午猫 子午猫
网络侦查研究院
2026年5月21日 06:03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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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18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新型网络犯罪案件,被告人陈某因利用通讯群组销售 AI 制作淫秽物品程序及教程,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2023 年 8 月至 2025 年 6 月,陈某在某软件设立、管理多个通讯群组,发布制作淫秽物品信息,向付费群成员收取 128 元或 168 元费用,提供 AI 制作淫秽物品教程及程序,获利 10 万余元。为吸引付费,他还在群组内发布 5 个视频和 15 张淫秽物品。2025 年 6 月 26 日,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行为符合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中 “设立用于制作违禁品的通讯群组” 及 “利用信息网络发布有关制作淫秽物品违法犯罪信息” 的构成要件,且获利达 10 万余元,属 “情节严重”。
主审法官陈茜指出,技术本身中立,但开发者和提供者需遵守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陈某预设涉黄特定参数和指令模板,降低制作涉黄物品技术门槛并牟利,应担法律责任。此案厘清 “工具提供型” 涉 AI 犯罪认定规则,在被告人相关行为未达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入罪门槛时,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惩处,为同类案件提供参考。
当前,AI 制作淫秽物品已形成完整违法产业链。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布的《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禁止利用 AI 传播淫秽色情等内容。法院依法裁判,对遏制利用 AI 违法犯罪、维护网络空间意义重大。同时提醒,通讯群组及网站建立者、管理者对群内信息有管理责任,广大网民应自觉守法,发现违法线索及时举报。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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