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总结: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对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处以警告及315万元罚款,涉及违反账户管理、数据安全管理等7项违法行为;该行金融科技部负责人陈某因对数据安全违规负直接责任被另处2万元罚款,体现机构与个人双罚监管趋势。处罚决定于2026年5月6日作出,公示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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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 数据安全,政策法规,安全大事件,安全运营,其他
双罚!因数据安全中行某省分行被罚,金融科技部人员连带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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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 12:02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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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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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公布了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分行因涉及7项违法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数据安全管理、反假货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管理、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与查询规定,以及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15万元。
与此同时,该行金融科技部一名负责人(陈某) 因对“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负有直接责任,被另处罚款2万元。这体现了当前金融监管中“机构与个人双罚”的问责趋势。
该处罚决定于2026年5月6日作出,5月9日起公示,公示期为五年。
来源:合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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