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总结: 2026年4月22日浙商银行金华分行因违反金融统计、账户管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反假货币、信用信息管理、客户尽职调查、可疑交易报告及身份验证等多项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分行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64.4元并罚款169.3万元。 综合评分: 70 文章分类: 数据安全,网络安全,政策法规,金融安全,合规管理
浙商银行金华分行因“数据安全 网络安全管理”等被罚169.3万
安全学习那些事儿
2026年5月2日 09:51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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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分行公示了行政处罚决定信息(金银罚决字〔2026〕1号)。
罚单显示,浙商银行金华分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与其进行交易,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或者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等多项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分行处以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664.4元,罚款16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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