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总结: 《上海市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若干规定(草案)》共20条,明确网信部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要求平台落实账号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理责任,鼓励建立涉企侵权信息共享机制;政府将加强网络监测和联合执法,行业组织可设立调解机构为企业提供维权支持,旨在构建规范有序的网络生态环境。 综合评分: 82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网络安全,安全建设,解决方案
《上海市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若干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安全学习那些事儿
2026年5月2日 09:51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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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为了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营造良好网络生态,维护企业等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根据本市立法工作计划起草了《上海市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若干规定(草案)》(点击阅读原文查看),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草案)》共20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工作定位,健全工作机制:确立优化营商网络环境的工作原则,强调多方协同、规范有序、公正高效、标本兼治(第三条)。明确部门职责,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优化营商网络环境相关工作(第四条)。
(二)压实平台责任,提升处置质效:明确平台和用户共同参与网络信息生态治理(第六条)。强调平台在用户账号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的义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鼓励属地平台引导用户提供信息来源,探索建立涉企网络侵权信息共享联动机制,设立辟谣专区(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款)。
(三)强化政府履职,推动多方共治:加强营商网络环境信息监测(第十三条)。联合研判新型网络行为(第十四条)。针对编造、传播涉企网络侵权信息的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或者专项整治行动(第十五条)。
(四)凝聚社会合力,优化服务保障:鼓励有条件的行业组织设立行业内争议调解机构(第十六条)。倡导企业依法维权,鼓励行业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公证机构、认证中心等提供取证固证服务(第十七条)。鼓励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平台设立服务机构,提供便捷、有效服务(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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