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总结: 公安部网安局通报江苏南通一起网络谣言案件,徐某某编造大葱免费拿不实视频导致种植户经济损失约1万元,20余名传播者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或行政处罚。案例警示造谣传谣需承担法律责任,网警提醒网民增强辨别能力避免传播未经核实信息,擅自哄抢可能触犯刑法聚众哄抢罪。
综合评分: 86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安全意识,其他
编造“大葱免费拿”谣言,造成种植户财产损失,多人被处罚
公安部网安局 公安部网安局
广东网警
2026年4月23日 23:09 广东
在小说阅读器读本章
去阅读
当前,部分不法分子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或牟取私利,编造散布涉及公共安全、民生政策、经济秩序等领域的网络谣言,不仅污染网络生态,更对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造成多重危害。
典型案例
近日,江苏南通一大葱种植地被造谣“大葱免费拿”,造成种植户损失约1万元。
对此,公安网安部门迅速对造谣传谣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网民徐某某(女,35岁)途经涉事大葱地时,拍摄并发布了“大葱免费拿”的谣言视频,引发大量传播,造成不良后果。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徐处以治安拘留处罚。
网民董某某(男,39岁)、王某(女,40岁)、陈某某(男,61岁)、郑某某(男,36岁)等20余人拍摄或转发相关视频,造成谣言继续传播扩散,产生不良影响。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根据情节,依法对上述人员处以行政处罚或批评教育。
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切勿为追求一时热度而编造、传播不实信息。对于造谣、传谣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希望广大网民能够增强法律意识和辨别能力,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轻信网上未经求证的信息,若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田间捡拾,轻则需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重则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若聚众哄抢、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还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聚众哄抢罪,面临刑事处罚。
免责声明:
本文所载程序、技术方法仅面向合法合规的安全研究与教学场景,旨在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具有明确的技术研究属性。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将本文内容用于攻击、破坏等非法用途的,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民事赔偿及连带责任,均由行为人独立承担,本站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本站内容均为技术交流与知识分享目的发布,若存在版权侵权或其他异议,请通过邮件联系处理,具体联系方式可点击页面上方的联系我。
本文转载自:广东网警 公安部网安局 公安部网安局《编造“大葱免费拿”谣言,造成种植户财产损失,多人被处罚》
版权声明
本站仅做备份收录,仅供研究与教学参考之用。
读者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的,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由读者自行承担,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