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地区(上海)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及负面清单

admin 2026-04-26 05:33:20 网络安全文章 来源:ZONE.CI 全球网 0 阅读模式

文章总结: 上海市发布自贸试验区和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地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及2025版负面清单,涵盖再保险、国际航运、商贸和气象4个行业领域共9个场景109个数据项。文件明确了数据处理者的备案要求、安全保护义务和年度报送制度,并设立16个区级咨询渠道和19个数据跨境服务中心提供合规指导。新规在扩大适用范围的同时强化全链条监管,原2024版负面清单同步废止。 综合评分: 85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数据安全,解决方案,安全运营,供应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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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地区(上海)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及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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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4日 19:36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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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的部署精神,进一步发挥数据出境管理清单作用,依据《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上海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上海市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地区(上海)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地区(上海)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5版)》,并正式发布。

附件:

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地区(上海)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

2.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地区(上海)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5版)

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地区(上海)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实施指南(试行)

附件链接:

https://www.shtec.org.cn/upload/fmqd.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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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

问1:请介绍本次发布的《管理办法》和《负面清单》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答:根据《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上海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复制推广新一批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经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数据出境管理成熟经验,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数据依法有序出境,在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国家网信办、国家数据局等部门支持指导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统筹领导下,依托上海市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市网信办和市数据局联合市委金融办、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气象局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研究编制《管理办法》及《负面清单》,经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上海市委网信委批准,并报国家网信办、国家数据局备案。这标志着上海在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改革中取得关键突破,有力促进全市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问2:本次发布的《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管理办法》分为总则、工作机制与职责、负面清单实施与管理、监督管理、附则五章21条。

相比2025年2月8日发布的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办法,一方面,增加《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地区(上海)数据分类分级参考规则》。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负面清单的工作机制与单位职责、实施与管理等内容,压实了各区对数据出境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的监管责任,并对数据处理者提出数据安全保护方面的具体要求,在扩大清单适用范围的同时,切实守牢安全底线。

问3:本次发布的《负面清单》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负面清单》涵盖再保险、国际航运、商贸和气象等4个行业领域,共涉及9个具体场景,29个数据子类,109个数据项。

相比2025年2月8日发布的自贸区负面清单,一是细化国际航运领域负面清单具体数据项。二是服务本地气象模型出海需求,新增气象领域负面清单。

问4:数据处理者使用负面清单开展数据出境,需要遵守哪些要求?

答:数据处理者需重点遵守以下要求:

一是备案要求:按照负面清单配套实施指南,向所在区提交备案申请,填报拟出境数据基本情况等,完成备案后方可开展数据出境活动。

二是保护义务:传输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时,需采取技术措施增强安全保障能力,留存数据出境日志;数据出境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备案信息;发生安全事件或发现风险,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市网信办、市数据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所在区报告。

三是年度报送: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区报送当年度数据出境总体情况,由各区汇总后上报相关部门。

问5:数据处理者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查询负面清单及相关政策?

答:可通过市网信办官方账号“网信上海”发布的通知,或者“一网通办”门户网站数据出境专区,查询下载《管理办法》《负面清单》及配套实施指南。

问6:上海下一步将采取哪些举措推动负面清单落地?

答:一是汇编全国9个省市、22个行业领域的负面清单,供数据处理者对照使用。

二是全市16个区均设立了负面清单咨询渠道,19个数据跨境服务中心(站)提供数据跨境合规指导服务,可在“一网通办”门户网站数据出境专区查询具体联系方式。

问7:此次《负面清单》发布后,原自贸区负面清单将如何处理?

答:原《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4版)》将在新的《负面清单》和《管理办法》生效之日起同步废止。

在新的《负面清单》和《管理办法》施行前,数据处理者已依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数据出境活动的,其数据出境活动继续有效。

问8:下一步,上海如何做好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及负面清单工作?

答:深化中央、市、区三级数据跨境安全管理模式,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持续强化数据出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在更多区域和行业布局数据跨境服务中心,并提升数据跨境服务中心能级。推动在更多领域制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和操作指引。

参考来源|网信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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