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总结: 本文通过一则无人机黑飞威胁民航安全的典型案件,警示公众空域并非法外之地。文章分析了违规破解限高、擅自飞行等黑飞行为对民航安全、国防安全及公共安全构成的严重威胁,并强调我国已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构建了完善的管理体系。文中还提出,治理此类乱象需执法部门、企业及社会公众多方共治,共同筑牢低空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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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网络安全,社会工程学,安全意识,解决方案
评论 | 无人机不能飞出法律和安全边界
张天培 张天培
中国信息安全
2026年3月30日 17:43 北京
近日,国家安全部发布一起典型案件。某无人机航拍“发烧友”利用软件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高度和禁飞区限制系统,多次操控无人机在民航航路航线范围内“黑飞”,严重威胁民航安全。国家安全机关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对其采取了刑事 强制措施。这一案例敲响警钟:无人机绝不能飞出法律和安全的边界。
近年来,无人机航拍、测绘、植保、文旅等应用日益普及,与此 同时,也有一些违规超高、擅自“黑飞”的现象需要警惕。一些飞手心存侥幸,有的破解限高,擅闯万米高空;有的无视航路,贴近民航航线飞行;也有的为博流量发布危险飞行视频,把公共空域当成“私人游乐场”。这些超高“黑飞”带来的危害远超想象。无人机一旦闯入航路,极易与飞机发生碰撞,导致灾难性后果;在机场净空区、军事管理区、核心敏感区域“黑飞”,则严重威胁国防安全;“黑飞”过程中发生失控坠落、干扰通信信号、泄露个人隐私等情形,将直接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后果警示我们:超高“黑飞”不是“个性玩法”,背后危险隐患重重。
空域不是法外之地,飞行更不能随心所欲。我国对无人机飞行实行实名登记、空域审批、限高飞行等管理办法,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构建起了相对完善的法治体系。其中,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将违规飞行列为妨害公共安全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予以拘留;根据我国刑法,若“黑飞”行为危害国家安全、造成重大事故,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则明确了对无人机生产、销售、登记、使用的全流程管理要求。法律规范清晰可见,绝非“不知者不罪”的模糊地带。
今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到,针对无人机“黑飞”闯入军事区域航拍等问题,最高检指导多地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各地公安机关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常态巡查,挤压无人机超高“黑飞”的违法犯罪空间。中国民航局牵头制发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范,从源头确保民用无人机运行安全。一系列打击整治的行动举措,为无人机合法合规飞行划出红线、亮明底线。
治理无人机超高“黑飞”乱象,必须坚持“零容忍”态度,进一步推进依法严管、多方共治,强化精准打击与系统治理相结合,以法治手段筑牢低空安全防线。执法监管部门要强化科技赋能,完善监测预警、精准查控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让“黑飞”无处遁形。无人机生产企业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守技术标准,强化出厂限高管控,严防违规改装、破解设备的技术漏洞。广大飞行爱好者则应树牢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深刻认识违规飞行的严重危害,自觉遵守飞行规则。社会公众要增强监督意识,发现超高“黑飞”行为及时举报,共同守护低空安全。
低空经济越繁荣,越要绷紧安全之弦、严守法律之规。唯有以法治为纲、以安全为基,严厉打击超高“黑飞”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全社会形成敬畏规则、守法飞行、守护安全的良好风尚,才能让低空经济在安全有序的轨道上行稳致远,让科技进步更好服务于国家发展、惠及人民生活。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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